小约翰斯特劳斯(小约翰施特劳斯被誉为)
约翰·施特劳斯(德语:Johann Strauss,1825-1899),奥地利著名的作曲家、指挥家、小提琴家。
约翰·施特劳斯与父亲同名,两人都以创作圆舞曲而闻名于世。
为区别起见,人们在它们的名字前面分别加上“老”、“小”二字。
老约翰·施特劳斯被人们称为“圆舞曲之父”。
自幼酷爱音乐,7岁开始创作圆舞曲,一生写了四百多首乐曲,包括圆舞曲、进行曲以及其他音乐体裁的乐曲,其中以《蓝色多瑙河》《维也纳森林叙曲》《春之声》等曲最为著名。
小约翰·施特劳斯为19世纪维也纳圆舞曲的流行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曾带领乐队访问欧洲各国,使维也纳圆舞曲风靡全欧洲。
由于他把华尔兹这种原本只属于农民的舞曲形式提升为了哈布斯堡宫廷中的一项高尚的娱乐形式,因此被称为圆舞曲之王。
小约翰·施特劳斯是一位天才兼多产的作曲家。
其作品包括圆舞曲168首,波尔卡舞曲117首,卡得累尔舞曲73首,进行曲43首及轻歌剧16部。
施特劳斯的创作活动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时期为1863年以前。
在这一时期里,他基本遵循维也纳圆舞曲模式,但已在作品中增加了音乐的表现力。
第二时期为1864—1870年。
这时,他的创作已趋于成熟,创作了大批至今仍广为流传的著名圆舞曲,如《蓝色多瑙河》、《维也纳森林的故事》等。
第三时期为1871—1899年。
施特劳斯虽然又写出了著名的《南国玫瑰圆舞曲》、《春之声圆舞曲》、《皇帝圆舞曲》等,但主要从事轻歌剧创作。
自1871年后的近30年中,他陆续写了16部轻歌剧。
在J.奥芬巴赫和F.von苏佩影响下,他充分运用维也纳圆舞曲及其他舞曲体裁,使维也纳轻歌剧别开生面。
其中《蝙蝠》(1874)和《吉卜赛男爵》(1885)尤为突出。
他的轻歌剧的题材回避尖锐的社会矛盾,音乐则充满欢快、热情、幽默的情绪,曲调扣人心弦,对后来F.莱哈尔等人的轻歌剧创作产生了影响。
虽然施特劳斯的作品对生活的反映缺乏深刻性,然而迄今不少优秀作品依然受到欢迎,它们反映了奥地利人民热爱生活的思想感情和气质,和奥地利民间音乐、维也纳市民音乐有着血肉联系。
与施特劳斯同时代的J.勃拉姆斯、R.瓦格纳、A.H.谢罗夫等人对其艺术成就都作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