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对钜盛华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导读
深圳证监局3月22日发布对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及对该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剑龙、财务负责人宋伟阳采取出具...
深圳证监局3月22日发布对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及对该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剑龙、财务负责人宋伟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在规定时间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中期报告。李剑龙作为钜盛华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宋伟阳作为钜盛华时任财务负责人,未能保证钜盛华及时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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