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管理制度有哪些(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转载施工企业规章制度1.为了规范建筑施工的各项审批程序,完善建筑施工的监督管理。
1.2、尽量杜绝施工过程中产生浪费,严肃处理施工过后存在工程质量的隐患。
2、适用范围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建筑施工和建筑队。
3、职责3.行政部负责此制度的制订;施工申请单位要进行材料和用工的监管,以及施工后质量的监管。
3.2、施工申请单位和建筑主管负责对其施工的质量进行验收,总经理负责此制度的核定。
、 4、细则 4.工程施工审批流程 4.1.各线、各部门对本线、本部门所要施工的工程进行立项,场长或者部门负责人写出书面的《施工申请》 ,交行政部审核,行政部再交总经理核定; 4.1.2、行政部根据总经理核定的《施工申请》,安排相关建筑施工人员到施工现场考察,考 察人员对施工项目做出正确合理的评估与工程预算书,将工程预算书交建筑主管初 审,建筑主管初审后交行政部审核,行政部审核后工程金额 3000 元(含人工)以下的,行政部直接转采购部采购原材料;工程金额超过3000 元及以上的交总经理核定,行政部再根据总经理核定后的工程预算书,让建筑主管写《材料请购单》,行政部签字后转采购部安排原材料的采购; 4.1.3、如需外包或者内包,都要在行政部的组织下签订《工程承包、承建合同》 ,经公司和工程承包方、承建方双方意向达成一致,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各执一份,《工程 承包、承建合同》上必须要有施工步骤、材料明细及质量要求。
4.2、原材料签收流程4.2.建筑材料采购回来后,先把材料送到仓库,由仓管负责按照《采购单》或《材料请、购单》或《工程承包、承建合同》对比无误后再与送货单进行对照验收,包括数量的清点、立方数的测量、质量的初检,验收合格后仓管在送货单上签字,以防多送或少送;如果是不好搬运的材料,须要直接送到施工申请单位的工地上,仓管员可以同建筑主管一同到工地上,卸货后进行清点数量并验收。
建筑材料送到施工工地后,由施工申请单位负责人验收并签字;最后由建筑工程施工工头签字。
4.2.2、有些材料由建筑施工包工头负责采购,对这一块的材料的监管工作由施工所在地 、 的负责人进行验收,验收前必须核对《工程承包、承建合同》上的材料明细。
施工申请负 责人对包工头采购回来的材料,必须逐一清点核对验收其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验 收 OK 再在收货单上签名,并监督所采购的材料存放、保管以及用之于计划施工工程上。
如果有剩,须要告知行政部,以对剩余材料进行合理安排。
4.2.3、采购部采购回来的原材料,必须由建筑主管签收,建筑主管负责对来料的数量、质 量、颜色、质地、品种、规格、型号等进行全面的验收,各项指标 OK 建筑主管签字 PASS。
4.3、施工工程质量的监管 4.3.建筑主管把好施工质量的第一关,建筑主管必须随时跟进施工工程的进度、质量, 必须保证工程的交期的同时,必须严格把关工程质量,按照国家建筑施工的相关标准进行 验收公正质量,绝对不允许“豆腐渣工程”“二道水工程”出现在公司。
4.3.2、申请施工使用单位和各线场长对工程质量的监管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施工过 程中,要随时跟进工程的进度,随时高度关注工程的质量,发现建筑队施工有违规操作、 偷工减料、欺瞒谎报等违规违纪行为时,必须立即上报行政部,并立即勒令其停止工程施工。
4.3.3、建筑主管和申请施工部门负责人都要尽到责任和义务,确保所购回的原材料完全用 、 之于预算的工程,并保证原材料不丢失、不挪用、不替换。
4.3.4、建筑施工完成后,建筑主管和申请施工部门负责人都要对该工程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 验收合格 OK 后,建筑主管和场长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
4.3.5、如果施工工程的工期较长,则每周礼拜一承包方、承建方的负责人要按时将原材料 采购单、工程施工登记单(必须都要有建筑主管和申请施工部门负责人的签字)交行政部审 批,不得无故拖延、推迟审批时间,无故拖延、推迟一天,扣除工程款的 1%,以此类推。
4.3.6、在工程完工后 1—6 个月内,建筑主管和施工申请单位负责人要对该工程进行工程质 量的跟踪调查信息反馈,如发现有工程不合格的现象应该立即上报行政部,由行政部到现 场进行实地考察做出评估结论,如需返工,由行政部负责通知原工程施工人员进行返工, 并按照原定合同协议条款,按照合同条文承担责任或者按后 5.5 的内容进行处罚。
5、公司建筑队的管理细则 为了更好地利用好公司的资源,提高建筑队的管理水平,现做出如下的规定: 5.作息管理 每天早上 8:30 前,建筑主管必须到办公室行政部进行人员安排登记,主要有当天有 几人工作,每一位人员安排在那里工作,工作的内容是什么。
如果有变动需打电话通知行政部,且第二天早上必须在登记本上更改变动情况。
5.2、工程项目的计划 建筑主管必须把每一项工程做好计划,主要包括设计和施工方案,计划材料明细,施工进度明细,施工总用工工时(包括大工、小工、电工等) 。
5.3、作业管理 每位工人必须完成当天建筑主管安排的最低工作量,必须准时上下班,请假必须经建 筑主管同意后方可离开,不能随意离开施工工地。
建筑主管每天不能有超时超负荷强迫员 工加班,如果有加班必须上报行政部。
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措施,有安全隐患必须立 即排除,以确保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5.4 工程质量监管 验收同上 4.3 内容。
5.5 工程中违纪处理 5.5.1 出勤考勤方面:如果未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正常上下班,如果有提前 5 分下班者,一经发现记建筑主管批评一次(10 元)/人*人数;5 分钟至 30 分钟警告一次(20 元)/人* 人数;30 分钟以上记小过一次(50 元)/人*人数,且当天半天不给员工记任何工时。
如 果是请假,则必须要有请假条,建筑主管必须要在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如果登记本上有出 勤,而实际上没有出勤或未在安排的工地上上班,则按大过一次(100 元)/人*人数,对 建筑主管进行处罚;如果上午上班而下午请假,建筑主管必须打电话告知行政部或者到办 公室的登记本上进行记录,否则按大过一次(100 元)/人*人数,如果当月考勤表上记有 上班,而实际该员工当天未上班,则按该员工的日薪双倍工资对建筑主管进行处罚。
5.5.2 工程进度方面:建筑主管必须跟进施工进度,计划必须要合理,并且要管理好施工工 时,必须同工程计划的总工时一致,如果超时太多,必须要写施工超时报告,如果未有正 当理由,跟据实际超工工时结合项目总工时,适当地进行处罚。
5.5.3 工程材料和质量方面:建筑主管必须管理好工程材料和质量,材料如果丢失,建筑主 管必须照材料的购买价进行赔偿;一旦有“豆腐渣工程”“二道水工程” 、 ,建筑主管必须承 担全面的责任;“豆腐渣工程”具体处罚以工程的总造价的 80%进行处罚, “二道水工程” 按返工费用的 100%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