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一百万扣除五险一金和税之后还剩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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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30万,按每月平均发放计算:每月工资=30万÷12=25000元
25000-免征额5000=20000元
适用25%的税率和1005元的速算扣除数,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25%-1005=3995元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3995×12=47940元
税后收入=300000-47940=252060元
因此在不考虑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的情况下,年薪30万税后收入为252060元。
计算公式如下:
1.个人应纳税额=(月综合所得收入额—5000元—“三险一金”—“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法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从上面的公式可以看出,每个人虽然是取得的均为每月25000元,但由于按公式中扣除的费用不尽相同,每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不相同的。
2.计算公式解读:
(1)工资属于税法所称:综合所得。
(2)公式中的5000元是“费用减除标准”即免征额,是每个月都有的固定值,全年就是60000元。
(3)“三险一金”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赁、赡养老人。均有相应的扣除标准。
(5)法定的其他扣除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
(6)捐赠:是指符合国家规定的捐赠。
(7)公式中的速算扣除数是:为方便计算税额,预先计算好的各级次税率应扣除的数值。各级次税率的速算扣除数是固定不变的。
征税对象:
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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